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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中日友好  世纪委员会最终工作报告
——不断深化中日战略互惠关系

 

 

一、委员会工作概要


 新一届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是两国政府的民间咨询机构,旨在促进中日友好和两国关系发展。本届委员会根据2003年5月中日两国领导人会谈达成的共识成立,由代表两国各界的有识之士组成(名单附后)。中方首席委员是中共中央党校原­常务副校长郑必坚,日方首席委员是富士施乐公司最高顾问小林阳太郎。


 2003年12月至2008年12月,本届委员会在中国和日本共召开八次会议,提出很多有益建议。委员会还利用委员个人及小组互访等机会,积极进行交流。


 委员会向媒体开放部分会议内容,并以青少年、民众为对象在各地大学等举办公开研讨会,致力于开展与青少年、国民之间的交流。

 

二、历次会议概况


(一)第一次会议(2003年12月,中国大连)
双方委员认为,中日关系正处于重要转型期,双方应积极开展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领域合作,使两国真正成为互利双赢的合作伙伴。中日关系在经­济和人文交流方面有一定基础,但在历史认识、政治方面仍存在很大分歧,今后有必要着眼长远和大局发展两国关系。


(二)第二次会议(2004年9月,日本东京)
会议确认,中日关系极为重要,要继续恪守《中日联合声明》等三个政治文件,正视历史,面向未来,从长远和战略角度构筑友好、合作、互信、互利、双赢的中日关系,这是双方共同努力的方向。双方委员认为中日两国应构筑信赖关系,对两国国民感情恶化表示关切和担忧。会议就改善和发展中日关系提出以下建议:加强经­济、能源、环境等领域合作;积极开展青少年交流,扩大文化、艺术、体育交流;开设委员会网站;通过举办研讨会提高委员会工作的开放性。


(三)第三次会议(2005年7月,中国昆明)
会议确认,应加强各领域人员交流和对话,克服中日关系面临的严重困难,阻断两国国民感情对立升级的恶性Ñ­环,推动两国关系尽快回到正常发展轨道。会议指出,媒体已成为影响两国国民舆论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会议还就加强两国安全对话,扩大民间交流等交换意见,建议两国政府将2007年中日邦交正常化35周年确定为“中日文化体育交流年”,并设立中日友好交流基金扩大青少年交流。委员会提议在内部成立“中日关系中长期展望研究小组”和“媒体文化交流小组”。


(四)第四次会议(2006年3月,日本京都)
会议根据第三次会议两个小组的具体建议进行深入讨论。作为短期措施,会议建议推进对方国家语言的学习并为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日媒体人士交流,促进自然科学领域的交流和草根交流,发掘和扩大两国之间的魅力。会议从中长期角度建议加强人员交流特别是青少年交流,尽早设立旨在促进青少年交流的中日友好交流基金,扩大经­贸合作,共同应对能源、环境、金融、财政、安保、海洋资源、传染病等东亚地区面临的共同课题,促进二轨交流和共同历史研究。


(五)第五次会议(2006年10月,中国青岛)
本次会议在中日关系实现转圜之后召开,对两国领导人就构筑战略互惠关系,实现中日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达成共识表示高度评价。委员会确认将继续履行职责,为落实两国领导人会谈成果,巩固中日关系转圜和改善势头发挥重要作用。会议指出,应根据构筑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共识,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各层次的交流与合作,改善国民感情,增进相互信任。会议还就环境、能源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


(六)第六次会议(2007年6月,日本秋田)
面对中日关系持续改善和发展的新形势,会议从亚太和全球视角深入讨论了中日关系的重要性,提出了各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务实建议:(1)两国领导人保持密切往来对发展中日关系具有重要意义。(2)中日关系仍有脆弱一面,有必要增进政治安全互信,扩大共同利益,改善国民感情。(3)中日两国要从地区和全球的角度,在东亚合作、环境、能源、气候变化等领域加强协­调与合作。双方可共同编写有关环境问题的读物。


(七)第七次会议(2008年1月,中国北京)
会议高度评价中日关系取得的新进展,同时认为,中日关系在政治互信、国民感情等方面依然存在脆弱性,应巩固和扩大两国关系改善和发展的势头。会议建议:(1)中日两国要共同应对双边及全球性课题,通过加强环境和能源等领域的合作扩大共同利益。(2)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建立和完善中日关系长期稳定发展的框架和机制。(3)通过政治对话、防务交流等增进战略互信。(4)通过开展人员、知识界、媒体和文化交流,促进相互理解。


(八)第八次会议(2008年12月,日本长野)
这是本届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双方委员就如何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进行深入探讨。会议强调,面对当前严峻的国际金融形势,中日两国应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保持亚洲和世界经­济金融稳定发挥建设性作用。双方委员总结和肯定了本届委员会成立5年来的工作,强调今后中日双方应继续扩大各领域交流与合作,不断发展中日战略互惠关系。会后,委员会发表了最终工作报告。

 

三、委员会的具体成果


 本届委员会提出不少改善和加强中日关系的建议,在两国政府和各界的支持和协­助下,其中一些具体建议得到采纳。


(一)克服政治碍,构筑战略互惠关系
5年来,委员会为改善和发展中日关系、构筑相互信赖关系做了许多积极工作,为打开两国政治僵局,构筑战略互惠关系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积极促进和扩大人员往来尤其是青少年交流
委员会一致认为,加强两国民众尤其是青少年交流对改善国民感情,加深相互了解和信任十分重要。两国政府重视委员会的建议,分别设立中日青少年交流基金,用于每年开展数千人的高中生互访。委员会建议将2007年确定为中日文化体育交流年,扩大各种交流。两国政府采纳这一建议,积极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


(三)加强文化和媒体交流,发掘中日关系的魅力
委员会高度重视文化交流,组织开展了日本漫»­家与中国各地大中学生的交流活动,促进了中国青少年对日本文化的了解和认识。为推动媒体在中日关系中发挥积极作用,委员会多次与媒体人士进行交流,并提议两国电视台制作以介绍对方国家日常生活为题材的专题节目。中国中央电视台制作了《岩松看日本》专题片,在中国国内引起较强反响,对帮助中国民众加深对日本的了解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推动启动共同历史研究,正确认识历史
从中日关系中长期发展的观点出发,委员会建议两国有识之士共同开展历史研究,推动妥善处理历史问题。两国领导人就开展中日共同历史研究达成共识,使这一建议得以实现。目前,共同历史研究已举行3次全体会议,为稳定中日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委员会对今后发展中日关系的建议


 中日关系2006年实现转圜以来,两国领导人频繁往来,使两国关系重新走上了稳定发展的轨道。为推动两国关系取得更大发展,两国应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


(一)加强交流与对话,增进政治互信
保持和加强两国高层交往势头,利用各种场合频繁举行会晤。加强政府、政党、议会、防务等各领域各层面的交流与对话,促进相互理解与信赖。


(二)妥善处理敏感问题,维护两国关系大局
恪守2008年中日联合声明等四个政治文件的原­则,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妥善处理敏感问题,维护中日关系政治基础,防止有关问题阻°­两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两国领导人共识以及启动共同历史研究时双方达成的共识,继续开展共同历史研究。促进在华对日研究和在日对华研究。


(三)促进文化、学术交流,改善国民感情
增进两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之间的相互了解,改善国民感情是实现中日世代友好的社会基础。为此,双方应:
——建立青少年交流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地开展交流活动。增加公费留学名额,扩大两国留学生规模。
——两国政府应充分发挥各自国家的文化优势,积极筹划开展在体育、电影、音乐、美术等领域的文化交流活动。加强两国官民两个层面的公共外交。完善并加强文化中心等信息发布基地。
——充实加强二轨交流机制。继续保留新一届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这一民间咨询机构,支持“北京£­东京论坛”、“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中日媒体人士对话交流会议”等的活动。适时建立“中日财界论坛”、“中日文化艺术论坛”、 “中日教育论坛”等,就各领域广泛课题交换意见,增进相互理解。
——中日两国媒体之间的交流具有重要意义。媒体影响巨大,肩负重要责任,应深入理解中日两国的国情和社会。客观报道有利于增进相互理解,营造健康的舆论环境。报道不应局限于国家关系以及双方对立面,应努力增加对两国社会实际情况和日常生活的宣传介绍。
——加强两国旅游和航空合作,进一步便利两国人员往来。尽早实现东京羽田机场至北京首都机场包机运行。为促进人员往来,中日两国应完善环境,放宽签证限制,完善外文标识、导游等相关配套措施。
——促进中文和日语在对方国家的普及,扩大教师交流。在主要城市设置语言学习和研修的公共设施,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开设扩充中日文广播和电视讲座。
——在中日两国历史文化遗产、遗迹保护方面加强合作。
——支持日本民间团体在中国开展扶贫和绿化等草根活动。


(四)加强互利合作,扩大共同利益
加强互利合作是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重要支柱。中日经­济互补性强,经­贸合作已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应努力开拓和培育新的增长点,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进一步实现共同利益。
——能源和环境问题是中日两国可持续发展的极其重要和紧迫课题。双方应加强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互利合作,推动有关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继续共同努力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并进行合作。
——应进一步开展在自然科学领域的交流,可考虑在条件具备时共同编写有关教科书和参考书。在环境领域,可共同编写相关读物,对两国青少年进行启蒙。
——充分发挥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机制的作用,在贸易投资、防灾、高科技、金融、食品安全、信息通讯、知识产权保护等广泛领域开展互利合作,尽快启动中日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协­定可行性研究。


(五)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课题
作为对亚太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中日两国面临共同课题和挑战。双方应共同推动亚洲区域合作,加强在地区和国际问题上的协­调与合作,致力于发展面向亚洲和世界的中日战略互惠关系。
——能源、气候变化、环境保护、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贫困、传染病等全球性课题是双方面临的共同挑战。双方应共同为推动上述问题的解决作出积极努力。
——由美国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威胁世界经­济发展和稳定。在此形势下,中日两国加强协­调,携手合作,共同应对金融危机具有战略意义。两国应就国际金融形势和各自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进行经­常性协­调,在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特别是货币稳定,共同推进清迈倡议多边化和建设亚洲债券市场。

 

(由《人民网》2008年12月9日转载  ─人民日报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