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问答形式对日本政府有关历史问题的立场进行了总结。这是一份以经常被提出的有关历史问题的疑问为题,以使日本政府的立场、及其到目前为止实施的政策等得到更为广泛的理解为目的而制定的资料。
Q1. 对于上次的大战,日本政府持有怎样的历史认识?
Q2. 日本对在战争中受到伤害的亚洲各国没有进行正式道歉?
Q3. 日本对于在上次的战争中受到伤害的国家和人民进行了怎样的赔偿?
Q4. 既然政府间的赔偿已经得到了解决,是不是受害者个人的索求权要另当别论?
Q5. 日本政府如何看待“从军慰安妇问题”?
Q6. 日本总理大臣参拜靖国神社是为了将过去的殖民统治和侵略正当化?
Q7. 日本的历史教科书受到了其他国家的批评,它是怎样制定的?
Q8. 日本政府怎样看待“南京大屠杀“?
Q9. 日本政府怎样看待远东国际军事审判?
Q10. 与德国相比,日本解决过去问题的工作不够?
Q1. 对于上次的大战,日本政府持有怎样的历史认识?
1. 我国曾经通过殖民统治和侵略,给许多国家、特别是亚洲国家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害和痛苦。我国谦虚地对待这一历史事实,时刻铭记深刻的反省和由衷的歉意。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我国一贯坚持只做经济大国,不做军事大国,以和平方式解决一切问题的立场。
2. 如上所述,我国正视关于上次大战的过去,站在深刻反省的立场上,将与包括中国、韩国在内的亚洲各国建立面向未来的合作关系。我国认为今后日本将继续为世界的和平与繁荣做出贡献。
(参考1)小泉纯一郎内阁总理大臣谈话(2005年8月15日)(部分)
我国由于殖民统治和侵略给许多国家、特别是给亚洲各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害和痛苦。我谦虚地对待这一历史事实,谨此再次表示深刻的反省和由衷的歉意。同时谨向在上次大战中遇难的所有国内外人士表示沉痛的哀悼。我们决心不淡忘这一悲惨的战争的教训,决不会再次使兵戎相见,为世界的和平与繁荣做出贡献。
我国战后的历史正是以实际行动体现对战争反省的60年。
我国与亚洲各国之间在经济、文化等广泛领域的交流已经发展到了空前的程度。我认为,尤其是与一衣带水的中国、韩国等亚洲各国之间,我国有必要携起手来,共同维持这一地区的和平并谋求发展。我国正视过去,正确认识历史,愿意基于相互理解和信赖关系与亚洲各国建立起面向未来的合作关系。
Q2. 日本对在战争中受到伤害的亚洲各国没有进行正式道歉?
1. 我国时刻铭记曾经由于日本的殖民统治和侵略,给许多国家、特别是亚洲国家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害和痛苦,我们时刻铭记深刻的反省和由衷的歉意。我国在1995年8月15日内阁总理大臣讲话中等,到现在为止利用很多机会明确表达了反省与道歉的心情,及决不重复这一段不幸的历史的决心。
2. 例如,小泉总理大臣在2005年8月15日的谈话中,表达了这种反省与道歉的心情 。另外,到目前为止,日本利用中国、韩国等各国首脑访日的机会等,也表达了这种反省与道歉的心情。
Q3. 日本对于在上次的战争中受到伤害的国家和人民进行了怎样的赔偿?
1. 战后,我国与相关各国间,一并处理了赔偿、财产及请求权的问题。这种方式被当时的国际社会普遍接受。
2. 具体来说,我国与相关各国缔结了旧金山和平条约及两国的和平条约等,并根据这些条约切实进行了赔偿、支付等。对与上次战争的索求权等问题,与签订条约的当事国通过法律已经解决。
(参考2)按照旧金山和平条约的规定进行战后赔偿的例子
- 向菲律宾和越南分别支付了5亿5000 万美元(1980亿日元)和3900万美元(140亿4000万日元)的赔偿。
- 作为对战俘的赔偿,日本向国际红十字会支付了450万英镑(约45亿4109万日元)。
- 日本放弃海外财产(约236亿8100万美元:约相当于3794亿9900万日元)
(参考3)个别和平条约规定的进行战后处理的例子
- 向缅甸和印度尼西亚分别支付2亿美元(720亿日元)和2亿2308万美元(803亿880万日元)。
- 苏联:日苏共同宣言(1956年)
- 苏联放弃向日本提出的所有赔偿要求,日苏双方相互放弃由于战争的结果而提出的所有要求。
Q4. 既然政府间的赔偿已经得到了解决,是不是受害者个人的索求权要另当别论?
1. 战争结束后,我国与各相关国家一并处理了赔偿及财产、索求权的问题。那时,也一并处理了个人索求权的问题。例如,旧金山和平条约中规定,联合国的国民及日本国国民对对方国家及其国民的请求权都已被放弃。
2. 关于个人的索求权问题,在旧金山和平条约和两国间的和平条约与当事国之间,在法律上都得到了解决。
Q5. 日本政府如何看待“从军慰安妇问题”?
1. 日本政府认识到所谓的从军慰安妇问题伤害了许多女性的名誉和尊严。并且,政府一直向那些经历了很多痛苦,身心都受到了难以治愈的伤害的所有从军慰安妇们,表示衷心的道歉和反省。
2. 包括这个问题在内与上次大战相关的赔偿、财产、索求权等问题都从法律上得到了解决,但是政府为了救助那些已成为高龄者的原慰安妇们的现实生活问题,一直尽最大努力协助向原慰安妇们支付“补偿金”、实施医疗、福利援助的亚洲女性基金。
Q6. 日本总理大臣参拜靖国神社是为了将过去的殖民统治和侵略正当化?
1. 就自己参拜靖国神社一事,小泉总理表示,“我参拜的目的是为了向明治维新以来,我国历史上那些迫不得已而告别家人,为国捐躯的所有人表示衷心的哀悼。日本今天的和平与繁荣是建立在众多战死者的值得敬重的牺牲之上。今后,坚守和平,坚持遵守再也不发动悲惨战争的誓言是非常重要的。”这显然不是为了将过去的殖民统治和侵略正当化。
2. 另外,小泉总理还在2005年8月15日的谈话中和2005年4月22日的亚非首脑会议上表示,我国曾经通过殖民统治和侵略,给许多国家、特别是亚洲国家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害和痛苦。我国谦虚地对待这一历史事实,时刻铭记深刻反省和由衷的歉意。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我国一贯坚持只做经济大国,不做军事大国,和平解决一切问题的立场,再次向国际社会清楚地表明了我国对与二战相关的历史的认识。
(参考4)日本政府关于小泉总理参拜靖国神社的基本立场(05.10.25)
Q7. 日本的历史教科书受到了其他国家的批评,它是怎样制定的?
1. 在日本,民间出版社将作为教科书的著作、编纂的图书提交给文部科学省。在文部科学省经过由专家组成的审议会的审议,审定其作为教科书是否合适。
2. 教科书必须按照学校教育大纲的基准,即学习指导要领进行编纂。在此基础上,民间出版社将具体的内容、叙述的方法等委托给执笔者。
3. 特别是在历史教科书的审定上,国家并不是站在一个确定的历史认识和历史事实的立场上进行审定的。而是参照审定时的一些客观的学术成果和准确的资料,指出叙述欠缺的地方。
4.也就是说,在审定中,如果申请的图书中出现明显的错误和有失公正的叙述,文部科学省会在此附上意见。但这些意见不是对记述内容作具体的指示,也无法对执笔者的基本历史认识进行修改,更不能要求提起某些特定的历史事件等。
5. 因此,不能说每种历史教科书的历史认识和历史观都与政府的看法一致。
Q8. 日本政府怎样看待“南京大屠杀“?
1. 日本政府认为,无法否认日军在进入南京(1937年)以后,杀害了很多非战斗人员和掠夺行为等的事实。
2. 但是,关于受害者的具体人数却有很多说法,日本政府认为很难认定哪些数据是准确的。
3. 日本坦率认识到:在过去的一段时期,由于殖民统治和侵略,给很多国家,尤其是亚洲各国的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害和痛苦。我们会把深刻的反省和衷心的道歉时刻铭记于心,决心不再发动战争,走和平的道路。
Q9. 日本政府怎样看待远东国际军事审判?
1. 远东国际军事审判(东京审判)是战后联合国为了对日本的重要战犯进行判决而设置的法庭。有28人因危害和平罪和违反人道主义罪等罪名被起诉。除病死和免予起诉以外的人以外,其余25人都被判有罪。
2. 日本知道关于这次审判有各种议论。但我国认为,我国在国与国的关系中,按照旧金山和平条约第11条的规定,接受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因此我国不再就此次审判发表异议的立场。
Q10. 与德国相比,日本解决过去问题的工作不够?
1. 日德两国都诚实地对待“过去的问题”。
2. 另一方面,德国与日本在二战中发生了什么,以及在什么样的状况下进行战后处理等这些历史经过完全不同。例如,日本依据当时国际社会能够接受的一般方式,按照旧金山和平条约等,与当事国之间一并处理了赔偿等问题。我国了解到德国在战后被分为东、西两部分,因此没能像我国一样一并处理国家间的赔偿等问题,采取了个人补偿的方式。
3. 像上面所述,日本与德国分别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战后处理,因此,不能简单地比较和评价两国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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