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日中文化·体育交流年」实行委员会,对一般公开募集的作品进行了评选,决定了以下的标识与广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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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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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主旨
「以C、J构成心,为日中交流之心之标识」
使China与Japan的第一个大写字母“C与J”有力地结合,产生出了新的“心”。C与J作为长久交流的“种子”,它不停地向上生长、回转。它表现出了日中两国人民对”心”,精心爱护、保护与培育。日中交流的基础也在于“心”。
通过文化之心、体育跃动之心,让日中交流的“心”,从日中的现在、向下一代、向未来持续不停地转动下去。
作者:加贺古美幸先生(东京都)
■广告语主旨
日中两国邦交正常化35周年将成为两国关系发展的一个新的起点。广告语表达了两国国民共同地从内心期待两国关系的发展、这种心情将与两国新未来相连,并且将为两国国民乃至亚洲及世界带来幸福的期盼。
作者:黄新国先生(湖北省黄冈市)
■募集时间:2006年12月21日—2007年1月21日
■募集方法:通过日本外务省网站、驻华总领事馆(上海、沈阳、重庆、广州)、外务省驻华驻在官事务所(大连)、日本都道府县国际课网站、共同网(共同通信社中文网)进行募集。
■募集总数:标识 作品253件(其中:日本人63名、作品200件,中国人25名、作品53件)
■广告语 645句(其中:日本人72名、349句,中国人54名、296句)
■关于标识与广告语的使用
此次所确定的标识与广告语是作为本年度实施的2007「日中文化·体育交流年」的一系列的交流活动的象征性标识而使用,交流年结束后也将作为日中交流活动的象征性标识长期使用。
2007「日中文化·体育交流年」实行委员会认为, 2007「日中文化·体育交流年」将得到众多的企业参与,并希望开展范围广泛的交流活动。对于符合2007「日中文化·体育交流年」的构想、并与其适合的项目,为满足该交流项目的主办团体等的希望,将给予他们的项目使用作为2007「日中文化·体育交流年」认定项目的标识与广告语。
详细规定:请浏览外务省网站「「2007「日中文化·体育交流年」项目认定、标识与广告语使用申请」。
http:www.mofa.go.jp/mofaj/area/china/jccs2007/logo_s.html
■何为2007「日中文化·体育交流年」
2007「日中文化·体育交流年」是今年正值日中邦交正常化35周年,以纪念日中邦交正常化35周年,加深日中两国国民、特别是下一世代日中青少年之间的相互理解为目的,而在一年中实施一系列纪念活动的项目。在2008年将纪念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缔结30周年及在北京将举行奥运会,并决定在2010年在上海举行万国博览会,一个使日中间的交流进一步扩大、深化的好时机正在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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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日中文化·体育交流年」实行委员会事务局
邮编105—0001 东京都港区虎ノ门1—19—5 虎ノ门第一街 森大厦10层
担当 福岛、猪谷
TEL 03-3591-3111、 FAX 03-3591-3301
E-mail exec@jccs2007.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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