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馆领事部于2009年10月1日(周四)至10月8日(周四)闭馆
签证窗口 签证窗口在上述闭馆期间不开放。签证申请及发行等手续都不予办理,请给予谅解。 关于签证申请,原则上从申请日的第二天算起,第五个工作日发给签证。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申请可以在第四个工作日发给签证。 但是,签证的审查时间会因具体情况而不同,有时需要较长时间。请大家尽量留出充分 时间提前申请签证。签证的申请须知请浏览我馆网页:http://www.cn.emb-japan.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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