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受东日本特大地震的影响,持“技能实习”及“研修”资格曾在日本居留、未办理再入国许可手续出境的各位的特别措施的终止
(12.05.11)
关于针对受东日本特大地震的影响,持“技能实习”及“研修”资格曾在日本居留、未办理再入国许可手续出境的各位的特别措施,我馆现通知将于2012年5月31日终止其签证申请的受理。
自6月1日起,在我馆申请赴日签证时,需事先在日本当地的入国管理局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再申请签证,并恳请(各机构个人)给予合作。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 100600 中国北京市亮马桥东街1号
Copyright(c):2012 Embassy of Japa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