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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使馆新闻文化中心使用规定

 

2018年4月11日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新闻文化中心

 

 

1、开馆时间


周一~周五 9:30~17:00

周六 13:00~17:00


2、使用规定

  1. 利用本馆新闻文化中心时,务必出示可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外籍人士请出示护照,中国人请出示身份证或护照)。多次利用者请办理阅览证(免费)。
  2. 办理阅览证时,需持身份证/护照、照片两张(一年之内近照,证明用,一寸),当日即可发放。阅览证有效期限为发放后两年内,如过期,请办理更新手续。
  3. 阅览室内请勿吸烟、吃东西。禁止使用电话(请把手机调成震动或无声)。
  4. 阅览证不得转让。
  5. 如将阅览证丢失,应尽快向管理员说明。
  6. 补办时请带两张一寸照片和可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外籍人士需护照,中国人需身份证)。
  7. 阅览时请勿影响他人。阅览后请把书籍,录像带等放回原处。
  8. 阅览时请务必听从管理员的管理。

 

3、借阅规定


(准备中)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
100600 中国北京市亮马桥东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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