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日本大地震复兴基本方针”>
2011年7月29日,由内阁总理大臣担任本部长的东日本大地震复兴对策本部,在最大限度尊重东日本大地震复兴构想会议“建言书”和灾区地方政府等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政府的东日本大地震复兴基本方针。该方针的内容有:重建的基本思路;基于以下四大观点的重建措施:①促进地区抗灾减灾能力、②促进地区社会活动再生、③促进地区经济活动再生、④吸取灾害教训;⑤从核能灾害中恢复重建的措施等。另外,在灾区重建的援助方式方面,包括①创设“复兴特区制度”和“便于自主使用的地方交付金制度”,②最大限度地发挥民间的力量促进重建等。此外还包括重建预算规模(在10年的“复兴期间”(译注:重建期)内至少需要23万亿日元。其中,在重建需求高涨的前5年,即“集中复兴期间”内至少需要19万亿日元)和确保财源的方法等相关内容。日本政府希望根据本方针,全力支持灾区地方政府的重建工作。
<就东京电力福岛核电站事故向IAEA提交追加报告>
日本政府(核能灾害对策本部)将2011年6月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部长级核安全大会召开后东京电力福岛核电站事故的相关状况汇总成追加报告,并向9月在维也纳召开的IAEA理事会(12日~16日)和总会(19日~23日)提交了该报告,此外还在IAEA总会期间举办了与事故相关的报告会。该报告的内容包括:①在6月提交报告后获得的与事故相关的追加信息和为控制事故所采取措施的现状;②针对6月提交的报告中记载的28条教训所采取的措施的状况;③与核灾民相关的应对措施(场外应急计划)的状况和事故控制后针对现场的中长期计划(场内应急计划)的讨论情况,此外还在“与国际社会合作”方面,对有效利用各国以及机构的援助和经验、信息提供等进行了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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