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本的基本立场
竹岛在历史上和国际法上都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日韩之间存在围绕竹岛的领土问题,不久前,韩国李明博总统登上了竹岛。日本认为应该根据国际法,冷静、公正、和平地解决竹岛的领土争端。
基于上述考虑,不久前(8月21日),日本就竹岛的领土问题向韩国方面提议两国共同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to institute proceedings before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by a special agreement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以及依据日韩解决纷争换文进行调停(conciliation based on Exchange of Notes constituting an agreement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concerning the settlement of disputes)。但是,8月30日,韩国政府向日本政府发出照会称不予理睬。
我们知道韩国政府标榜自己是“全球化韩国”,韩国也是国际社会上支持法治(rule of law)重要性的联合国重要成员国,我们一直希望,如果韩国认为自己国家对竹岛的领有权具有正当性,就理应接受日本政府的提议,堂堂正正地(fairly and unequivocally)在国际法院陈述自己的主张。然而,这次韩国方面连解决竹岛问题的具体对案都没有提出,令人对韩国方面的回复感到失望至极。
日本政府将继续为了冷静、和平地依法解决竹岛问题采取妥当的手段,包括单独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unilateral submission of the dispute to the ICJ)。
韩国把竹岛问题与历史认识问题相提并论,但对竹岛问题用历史认识的逻辑来论述是不恰当的。1905年日本内阁会议决定把竹岛编入岛根县,“再次”确认了领土所有权。江户时代初期,在取得幕府执照(附件1)后,鸟取藩米子町居民前往竹岛从事鲍鱼的采集、海狮的捕猎等,至少17世纪中叶日本就确立了领有权。韩国把竹岛问题与历史认识问题相联系论述,这就说明自身对竹岛的领有权没有信心。
竹岛问题是,二战后一直被韩国政府单方占领是否符合国际社会法律和正义的问题。因此,根据国际社会的“法律与正义”,在国际法院的法庭上进行辩论并得出结果,这才是正确之道。日本政府将坚持不懈地向韩国政府宣扬这一主张。
一直以来,日本面向未来,致力于构建多层面的日韩关系,但是,李总统的登岛,给日韩关系造成了负面影响。希望韩国政府坦诚回应日本政府睦邻友好的诚意(good faith)。
2.日本主张的正当性/韩国主张的脆弱性
经确认各种史料得出,至少在17世纪中叶,日本就确立了对竹岛的领有权。而韩国方面,在作为主张依据的史料中,并没有提出表明诸如韩国正确认识到了该岛的存在、在日本确立领有权之前就对该岛进行了实际统治等的明确依据。例如,韩国主张《新增东国舆地胜览》(Revised Edition of the Augmented Survey of the Geography of Korea)(1531年)(附件2)等的记述中出现的“于山岛(Usan Island)”就是现在的竹岛。然而,在《新增东国舆地胜览》的地图中,“于山岛”位于郁陵岛的西侧,显然不是竹岛所在的位置(竹岛位于郁陵岛的东侧)。
在韩国方面提出作为根据的史料之一的《三国史记》(History of the Three Kingdoms)(1145年)中,虽然提到过“于山国”,但没有关于“于山岛”的记述。而且,在朝鲜其它各类古代文献中,对“于山国”的记述称,该岛居住着很多人、出产大竹等,此与竹岛的实际情况并不符,不如说是令人联想起对郁陵岛的记述。
此外,日本于1905年1月召开内阁会议,决定将竹岛编入岛根县,再次确认了对竹岛的统治意志。二战后在起草议和条约即旧金山和平条约时,韩国曾要求将竹岛列入日本应放弃的领土中,但美国认为竹岛隶属日本的管辖而拒绝了韩国的要求,美国也表明了承认竹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的立场。1952年,根据日美联合委员会的决定,竹岛被指定为日美军的轰炸训练区域,这一点是有目共睹的。
因此,无论是依照历史事实,还是在国际法上,竹岛显然就是日本的固有领土。尽管如此,1952年,韩国违反国际法,单方面设定“李承晚线”,宣称对该线内的广大水域的“海洋主权”。这在当时明显违反国际法(注)。竹岛被划入该线内,韩国非法占据该岛至今。在“李承晚线”设定后直至1965年因《日韩渔业协定》的签订被废除的13年时间里,众多日本渔船遭扣押,大量日本渔民被拘捕,死伤者无数。
(注)“李承晚线”是把公海上单方面设立的、线内作为资源保护的区域,置于韩国主权下的做法。另外,国际海洋法条约引入沿岸国对于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持有管辖权等概念,于1982年被采用,1994年生效。
日本于1954年和1962年以及2012年向韩国提议将竹岛问题提交至ICJ,但韩国方面都拒绝。17日,野田总理向李明博总统寄送了一封关于竹岛问题的亲笔信,但韩国方面以信中含有“竹岛”一词为由而拒收,并将信件退回给了日本政府,做出了不符合外交惯例的行为。即使亲笔信中含有韩国方面不能接受的内容,韩国方面也理应堂堂正正地将自己的主张通过回信等阐明。然而,就因为信中含有“竹岛”一词,就像这次这样将首脑间的亲笔信退回,而且曾经3次拒绝提交至ICJ,这表明韩国对竹岛的领有权是如此没有自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