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的日本政府所行措施以及办理签证的办法(延长暂停签证效力等措施)

2020/5/26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外疫情扩大的现状,日本政府决定在现阶段政策实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 从2020年3月9日实施的以下措施期限将延期到6月底(根据疫情变化该措施期限会更改)。
 

(1)要求从中国及韩国入境日本的人员,在检疫所所长指定的地点进行为期14天的停留观察。

(2)由中国(包括港澳地区)及韩国抵达日本的航班仅限在成田国际机场及关西国际机场降落。

(3)暂停日本国驻中国(包括香港)及韩国使领馆2020年3月8日前签发的签证效力(包括一次,数次)。

(4)暂停对香港(包括BNO护照)、澳门,韩国的免签措施。


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我馆收取的签证费不可退还。
 

2 从2020年3月28日依次实施的停止对持有APEC商务旅行卡的中国(包括香港)等国家人的免签措施的措施期限将延期到6月底(根据疫情变化该措施期限会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