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发放电子居住证(卡)后申请签证时提交居住证等相应措施
2020/11/24
北京市将于本月20日起,在网上核发电子《北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以下简称“居住证(卡)”),停止发放实体居住证(卡)。来京人员如需居住证(卡)纸质凭证,由本人到本市任意公安户籍派出所,出示身份证等,可领取《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
已经领取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实体居住证(卡)仍可继续使用,户籍地不在我馆辖区但在北京市居住的人员,向我馆提交签证申请时,如提交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实体居住证(卡),我馆仍受理该申请。
今后,已申领电子居住证等人员,申请签证时必须提交上述“确认单”原件(通过截屏、拍照等方式展示的电子居住证(卡)不具有法律效力,不予受理)。
另外,现阶段能申请的签证种类仍然如之前通知所述,范围之外的签证种类暂不予受理,请谅解。
已经领取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实体居住证(卡)仍可继续使用,户籍地不在我馆辖区但在北京市居住的人员,向我馆提交签证申请时,如提交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实体居住证(卡),我馆仍受理该申请。
今后,已申领电子居住证等人员,申请签证时必须提交上述“确认单”原件(通过截屏、拍照等方式展示的电子居住证(卡)不具有法律效力,不予受理)。
另外,现阶段能申请的签证种类仍然如之前通知所述,范围之外的签证种类暂不予受理,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