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留县塔斯托别乡先锋双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赠款合同签字仪式举行
(10.10.12)
10月12日,在北京市国家民族委员会会议室举行了2010年度利民工程·人的安全保障无偿资金援助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留县塔斯托别乡先锋双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赠款合同签字仪式。本馆和田公使、柿泽书记官,中方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际司王泉利司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陆健副主任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签署项目】
(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留县塔斯托别乡先锋双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
(2)受赠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留县人民政府
(3)项目简介:
项目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巩留县塔斯托别乡先锋村双语小学拆除已被认定为D级危房(注:A至D共分4级,D级最为严重)的2处校舍、并新建2处校舍(砖混结构、平房、建筑面积276.25平米)。
(4)项目的社会背景和需求:
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的巩留县面积4,528平米,人口19.15万人,其中70%的13.79万人是由23个少数民族构成的。主要产业为农牧业,县人均年收入仅有5,127元。
巩留县塔斯托别乡先锋村小学是建立于1919年的村级公立学校,现有7个年级14个班(学前班+小学6个年级),学生454名,教师42名,是一所双语学校(使用普通话和维吾尔语教学)。一半学生是维吾尔族,而其余一半则包括了汉族以及回族、哈族和锡伯族等少数民族。
在该校的教室中,建于1996年的第3教室和第4教室(砖木结构、平房、建筑面积198平米)两处教室被认定为D级危房,大部分学生都不得不在危险的环境中上课学习。
要改善这一现状,就必须翻盖教室,但是,该县财政赤字严重(财政收入:6,400万元,财政支出:67,121万元),情况困难,因此,他们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援助请求。
(5)受益效果:
通过实施这个项目,将使455名学生、42名教师在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中学习和教学。
(6)赠款限额:97,936美元(2010年7月6日当天:9,205,984日元、约相当于66万元人民币)
(7)特别事项:
本次项目竣工后,日本国誉国际股份公司将向该小学捐赠910册(每位同学2册)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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