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阁诸岛状况
Q1. 领有权的依据为何?
日本政府慎重确认尖阁诸岛没有受到其他国家控制的迹象,在此基础
上,于1895年1月采用符合国际法的手段,将其编入日本领土。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旧金山和平条约》中,尖阁诸岛被作为日本领
土对待,而且作为冲绳的一部分被置于美国施政之下。之后,根据1972年
的《冲绳返还协定》,尖阁诸岛为归还给日本施政权的对象地区之一等,由
此表明,在战后秩序和国际法体系中,尖阁诸岛始终属于日本领土。
Q2. 日本的有效控制有哪些?
将尖阁诸岛编入日本领土后,一些日本民众在得到日本政府许可情况
下,移居至尖阁诸岛,并开始经营鲣鱼干加工的工厂、羽毛采集等生产活
动。曾有段时间,在尖阁诸岛上生活的居民多达200多人,政府还对他们进
行了征税。
如今,日本仍将其作为国有地,进行警备、取缔等合理的管理。
Q3. 中国亦曾承认过该岛屿属于日本的领土?
从1895年尖阁诸岛被编入日本领土,至东海被发现可能蕴藏石油、且尖 阁诸岛受到关注的1970年代,在大约75年间,中国政府就日本对尖阁诸岛 的实际控制,从未提出过任何异议。在《旧金山和平条约》中,尖阁诸岛被 确认为日本领土,并被置于美国施政之下,其中一部分被用作美国的试射 场。而在此期间,中国共产党的党报及中国地图中也都将其作为日本的领 土。
Q4. “搁置”的共识是否存在?
我国的立场是一贯的,即从来没有与中国之间就尖阁诸岛“搁置”问题达
成一致的事实。这一点在已公开的外交记录上也很明确。
另外,1992年,中国制定领海法,将尖阁诸岛称为中国领土;2008年以
后,派遣公务船到尖阁诸岛沿岸,并多次侵犯领海等,试图以武力改变现
状,这些行为都与中国自身提出的存在“搁置”共识的主张相矛盾。
Q5. 今后,日本将如何与中国交往?
两国邦交正常化后,日本考虑到中国实现发展并作为国际社会一员切实
履行责任有助于亚太地区的稳定与发展,因此日本一直支持中国的改革开
放政策,包括迄今向中方提供了总额3万亿日元以上的政府开发援助
(ODA)。
日本重视日中关系的立场不会改变。日中关系是日本最为重要的双边关
系之一。日中关系的稳定发展,不仅有益于日中两国国民,也有益于地区和
国际社会。日本将基于此观点,从大局出发,推进日中“战略互惠关系”。
(尖阁诸岛介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