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改革开放下的中国进一步稳定与发展和日中两国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对于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稳定及发展具有极其重大意义。
因此,自1979年以来的27年中,日本政府对中国一贯地实施了经济援助。其总额约为3万4千亿日元(截止到2004年度的协议额约合1,800亿元人民币)。
日本政府开发援助的主要资金来源于日本国民交纳的税金;援助范围包括中国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等经济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开发、环境保护、医疗保健水平的提高等广泛领域,援助项目遍布中国所有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
日本对华政府开发援助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还对推动中国的改革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日本是中国的最大援助国。
· 日本关于对华政府开发援助的看法
(1979.12.7 大平正芳总理(当时)的讲演摘要)
世界各国都认为应当祝福贵国(中国)的现代化政策,这完全是因为这一政策直接关系到国际协调的核心问题,并且更加富强的中国的出现可望使世界更加美好。我国之所以大力推行对中国的现代化进行合作的方针,不仅有我国自己的考虑,而且也是由于有这种全世界的期待在做后盾。
· 关于建设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日中联合宣言
(1998.11.26 江泽民国家主席访日时发表)
日方表示,稳定、开放发展的中国对亚太地区及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继续向中国的经济建设提供合作与支持。中方对日方迄今向中国提供的经济合作表示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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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华经济协力计划(2001年10月)
伴随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对于开发援助的需求和期待有所变化。同时,以日本严峻的经济和财政状况为背景,人们更加注重经济合作的效果和效率。
可见,对华开发援助的周围环境正在发生很大的变化。
根据上述情况,日本在2001年10月制定了"对华经济协力计划"。今后将根据日本政府开发援助大纲(ODA大纲)的理念和原则,按照该项计划实施对华经济援助。
日本希望通过这些对华援助,能够从深度和广度上增进21世纪的日中关系。
对华援助的重点领域和课题("对华经济协力计划"2001年10月外务省)
从以往重视沿海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转向环境保护、提高内陆地区的居民生活水平、社会开发、人才培养、健全制度、技术转让等方面,同时还将为增进日中双方的相互理解而进一步做出努力。
· 解决环保问题等全球性课题的合作
(例)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建设森林等);与能源相关的环境对策;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爱滋病、结核病等)
· 支持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
(例)支持中国加快市场经济化的努力,进一步加强中国经济和国际经济的接轨;支持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建设
· 增进相互理解
(例)派遣专家、接纳中国进修人员、帮助留学生、促进青年交流、文化交流、学术交流,为促进旅游业发展提出政策性建议、培养人才
· 支持克服贫困
(例)支持扶贫政策和制度的完善;人才培养;支持基层保健和教育;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生活水平方面的合作
· 支持民间活动
(例)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中国为引进外资、完善投资环境所做的努力给予支持
· 推动多边合作
(例)日中两国共同进行对其他国家的援助;推动环保等东亚地区的区域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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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无偿资金援助
(1)什么是无偿资金援助
无偿资金援助主要以基本生活领域、环境、人才培养等领域为对象、以受援国不承担任何还款义务的捐款形式的援助。
(2)对华无偿资金援助
从1980年开始,在医疗保健、环境保护、人才培养和教育等基础生活领域开展了援助。
截止2004年度(会计年度从4月到第二年的3月)末累计∶1,457亿日元(截止到2004年度的协议额累计约合65亿元人民币)(注:包括后述的利民工程无偿援助和文化无偿援助等金额)
4. 利民工程无偿援助
(1)什么是利民工程无偿援助
利民工程无偿援助是以提高基层社会当地居民福利水平为目的,以当地具有具体性、相对较小的项目为对象实施的无偿资金援助。
每项合作的最高金额为1000万日元。
由大使馆、总领事馆作为直接窗口,实施手续比较简便;并且这种援助能够迅速满足农村和贫困地区人民的需求,因而获得当地有关方面等极高评价。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争取得到当地地方政府和非政府机构(NGO)等众多基层组织的合作。
(2)对华利民工程无偿援助
从1990年至今,一直在农村贫困地区的初等教育、医疗保健以及生活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广泛的援助。
援助金额逐年递增,从1990年度的0.05亿日元大幅度增加到2004年度的4.15亿日元。
截止2004年度末累计∶ 699项约51亿日元(约合3.7亿元人民币)
5. 文化无偿援助
(1)什么是文化无偿援助
文化无偿援助是以支援各国文化和教育的振兴,促进日本和这些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为目的,不承担任何还款义务的捐款形式的援助。分为一般文化无偿援助,利民工程无偿援助、文化遗产无偿援助三种。
(2)对华文化无偿援助
从1980年开始,在向大学提供日语学习设备,向教育电视台提供节目和,提供广播设备,向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提供器材,向修复文化遗产项提供援助等领域开展了援助。
6. 技术合作
(1)什么是技术合作
"培养人才"是建设国家的基础。技术合作是为支持发展中国培养人才进行技术本身和技术要领的传授,并以其在国内的普及,对社会经济做贡献为目的的经济援助方式。
制度上分为接收进修人员赴日、派遣日本专家、派遣青年海外协力队、提供器材、专项方式技术合作(将接收进修人员赴日进修、派遣日方专家、提供器材三种方式结合在一起的项目)和开发调查等形式。
援助对象从医疗和饮用水等基本生活领域到计算机技术、法律制度的建设等,范围相当广泛。
这些技术合作通过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进行实施。
(2)对华技术合作
为保护环境、消除贫困和地区差距、为建设市场经济而开展接收进修人员和派遣专家的工作。
日本派出的专家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评价,并获得"长城友谊奖"等多项荣誉。日本青年海外协力队员正在中国各地与当地人民一道为当地的发展而进行合作。
我们还将已经转移到中国的技术在中国进一步推广、或者推广到第三国。
截止2004年度末累计∶ 1,505亿日元(约合83亿元人民币)。接收进修人员16,839人、派遣专家5,376人、派遣青年海外协力队员577人(包括年长志愿专家)、提供器材257.29亿日元、专项方式技术合作65项、开发调查211项。
同时还向1万多名青少年发放奖学金。
7. 日元贷款
(1)什么是日元贷款
日元贷款(又称有偿资金援助)是对那些为支持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开发而需要较大规模资金的项目,以宽松的贷款条件(注)提供资金的援助。
(注)低利息(2004年度对华日元贷款年利率为0.75-1.5%)、还款期长(30-40年。其中包括10年的宽限期)
如此宽松的贷款条件,是由于利用了日本的公共资金的缘故。
日元贷款的提供程序是,在作为实施机构的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进行审查的基础上,由日本政府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条件,并与中国政府交换公文(Exchange of Notes ∶ E/N)。(然后根据E/N,由JBIC和借款方之间缔结规定详细手续等内容的借款合同(Loan Agreement ∶ L/A),然后实施项目。)
(2)对华日元贷款
日本自1979年度首次表明对中国提供日元贷款以来,截止2004年度末,已经累计约达到31,331亿日元(截止到2004年度的协议额累计约合1,651亿元人民币),实施了为数众多的项目,支持中国改革开放、加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到90年代前期,以中国的沿海地区基础建设为中心提供了援助。
2001年度以后,按照“对华经济协力计划”的内容,以环保、人才培养领域为中心进行援助。
2004年度决定实施859亿日元(协议额)的援助。
另外,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前将停止新项目的日元贷款。日中两国政府,就此事正在进行磋商。
8. 通过国际机构实施的经济援助
除双边ODA(政府开发援助)之外,日本政府还加大力度通过国际机构进行援助。
从ODA 的业绩额中可以看到,日本政府对全世界的政府开发援助的四分之一是通过国际机构进行的。
日本作为世界银行和亚洲银行(ADB)的主要出资国的同时,与联合国的各部门之间也开展着相互合作。
例如、于ADB创设了亚洲开发基金、日本特别基金,通过它援助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
数据:日本对华经济援助业绩
(1)每年度(纯支出额、单位∶亿日元、1990年-2004年)
年度 |
无偿资金援助 |
技术合作 |
有偿资金援助 |
1990 年 |
66.06 |
70.49 |
1,225.24 |
1991 年 |
66.52 |
68.55 |
1,296.07 |
1992 年 |
82.37 |
75.27 |
1,373.28 |
1993 年 |
98.23 |
76.51 |
1,387.43 |
1994 年 |
77.99 |
79.57 |
1,403.42 |
1995 年 |
4.81 |
73.74 |
1,414.29 |
1996 年 |
20.67 |
98.90 |
1,705.11 |
1997 年 |
68.86 |
103.82 |
2,029.06 |
1998 年 |
76.05 |
98.30 |
2,065.83 |
1999 年 |
59.10 |
73.30 |
1,926.37 |
2000 年 |
47.80 |
81.96 |
2,143.99 |
2001 年 |
63.33 |
77.77 |
1,613.66 |
2002 年 |
67.87 |
62.37 |
1,212.14 |
2003 年 |
51.50 |
61.80 |
966.92 |
2004 年 |
41.10 |
59.23 |
858.75 |
注1∶日本财政年度是从4月到第二年的3月。
注2∶日元贷款和无偿援助的金额以政府换文为基准。技术合作援助的金额以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的经费计算为基准。
注3∶无偿援助的金额包括利民工程无偿援助和人的安全保障无偿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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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累计额
(i) 无偿资金援助: 约1,457亿日元(截止到 2004 年度的协议额累计,约合65亿元人民币)
(ii) 技术合作: 约1,505亿日元(截止到2004年度末的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经费支出累计,约合83亿元人民币)
(iii) 有偿资金援助: 约31,331亿日元(截止到2004年度的协议额累计,约合1,651亿元人民币);纯支出额约2,2234亿日元;还款额(连本带利)约1,0486亿日元(均为截止2004年度末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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